3月16日,財報部頒佈第345號決議(345/QĐ-BTC),為企業適用IFRS(國際財務報告準則)明訂時程表及具體方案。
這個法案對於越南企業有非常大的意義,因為目前企業財報是使用越南會計準則(Vietnamese Accounting Standard),這讓外資在評估投資越南企業時,調整、比較企業財報有很大的麻煩,對於有意到國際證券市場掛牌的企業也是一個障礙。在財政部出台這項規劃之後,等於為越南企業海外掛牌開啟了一扇大門。
具體來說,企業適用IFRS將分為三個階段:
(1)準備階段2020-2011年:在2021年11月15日之前頒佈適用IFRS之框架規定。
(2)第一階段2022-2025年:規模較大或取得國際財務機構資金的國企集團母公司、股票上市的集團母公司、規模較大的未上市公開發行母公司、其他集團母公司,如果自願且有能力提前適用IFRS,則向財政部申報,並提出IFRS合併報表。
(3)第二階段2025年後強制適用IFRS:財政部將視不同企業之需求、能力,並按法規的實際精神,對規模較大或取得國際財務機構資金的國企集團母公司、股票上市的集團母公司、規模較大的未上市公開發行母公司、其他規模大的集團母公司等,規定強制適用IFRS合併報表的時點。不屬於上述的企業集團母公司,則可以視自身的能力,自願向財報部申報並適用IFRS。
也就是說,部份企業現在進行準備,則最快在2022年會有使用IFRS合併報表的越南企業。
來源:投資證券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