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每年三、四月是越南企業股東會的旺季,基於疫情考量,越南證監會已經向財政部提報,呈請政府核准,準備運用電子投票方式(E-Voting),取代現場型式的股東大會。
電子投票的優點很明確,首先是節省支出,其次是降低出席股東會的障礙,增加出席表決的權數,使股東會決議能順利達到法定門檻。
合法性是最需要克服之處,此乃採用電子投票的先決條件。在2014年公司法修訂之前,公司法裡並沒有電子投票的概念。不過2014年修法之後,公司法第140條第2款裡就明文寫入,股東以電子投票表決、網路參加股東會得視為正式與會,因此目前推動電子投票是具有法理基礎的。
而就實際執行面,電子投票在越南還是很新的作法,存在許多需要釐清的問題。原則上,確認股東身份、法定開會人數、股東會決議內容這些元素都缺一不可,因此需要有具體的作法,也需要IT技術的結合。越南證券集中保管中心(Vietnam Securities Depository)在2017年就開始著手建立電子投票系統,可以說今年面臨特殊情況,正好可以派上用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