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3月10日財政部舉行討論、廣泛徵求意見的會議之後,財政部長丁進勇(Dinh Tien Dung)向記者表示,將對受到新型冠狀病毒影響的企業、個體戶或者個人,延後5個月徵收增值稅及土地使用租金,合計兩者受惠金額規模為30萬億盾(約12.9億美元)。
依規劃,此政策適用的期間為3、4、5、6月的稅額,覆蓋行業包括:農林水產業、製造業、食品加工、紡織、服飾、鞋、鐵路、公路、水路、航空運輸、倉儲及物流後勤、住宿服務、餐飲、旅行社、旅遊代理及相關支援服務。此外,小型及微型企業也可以適用。
具體舉例:對於需要按月申報增值稅者(前一年度營收高於500億盾者),則3月份的增值稅繳納期限,由4月20日延到9月20日、4月份增值稅繳納期限由5月20日延到10月20日,依此類推。對於按季申報增值稅者(前一年度營收低於500億盾者),第一季的增值稅繳納期限由4月30日延到9月30日,第二季的期限由7月30日延到12月30日。
財政部也正在呈請政府核准延後徵收企業的土地使用租金,預計第一期的租金延後5個月納納,受惠的租金總額約4.5萬盾(約1.9億美元)。
來源:年輕報 https://tuoitre.vn/se-gia-han-5-thang-tien-thue-gtgt-va-tien-thue-dat-20200311084309367.htm
